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主页栏目 >> 警钟长鸣 >> 正文

自治区文博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1-05-28    浏览次数:

自治区文博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文博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一再隐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销毁证据、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消费卡,在交通、住宿等方面谋求特殊待遇;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车辆;违规处置涉案钱款和线索,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工程项目;私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范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邮政编码:841007

 电   话:09962985522  邮箱:jiwei@btc.edu.cn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新ICP备16001253号

  新公网安备66020002000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