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主页栏目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坚持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及时提出纪律检查工作意见建议,根据会议决议或支部书记工作安排,开展纪律检查工作。

1.定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协助党支部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

3.监督检查支部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遵守政治纪 律、政治规矩情况,发现党员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支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

4.监督党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 干部生活作风,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监督党员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党支部召开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5.维护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6.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和学院纪委部门汇报。

7.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 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党支部和学院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本支部党风党纪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8.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9.完成党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邮政编码:841007

 电   话:09962985522  邮箱:jiwei@btc.edu.cn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新ICP备16001253号

  新公网安备66020002000165号